香港
找了许久,并没有找到一份独立的香港禁飞区地图。从 AirMap 或 大疆官网 地图上看,可以找到看到零星几个禁飞区。可实际上,香港民航处官网重点强调了以下几个禁飞区:
- 香港国际机场
- 大屿山北部沿岸地区
- 大榄涌至荃湾沿岸及青衣岛一带
- 维多利亚港一带及沿岸地区
- 石岗一带
在香港飞,其它须知信息包括:
- 操作高度不得超过地面以上 300 呎(相当于 91 米)
- 操作时间只限白昼
- 远离人群、船只、车辆或构筑物
- 远离直升机坪
- 远离一切可干扰无线电讯息的电源,例如电线、变压站、高压电线和变压塔等
- 视距范围内飞行
- 如发现有飞机飞近,须立即降落
- 除非有民航处的许可,任何人士不可以在香港放飞重量超过 7 千克 (不计燃料)的无人机
详细说明请前往 http://www.cad.gov.hk/chinese/model_aircraft.html
阅读。
澳门
根据澳门空中航行规章第 67 条,于澳门航空交通管制区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活动的限制如下:
1. 除非是在室内或得到民航局书面许可并符合任何为该许可所接受的条件,任何人不得在澳门空中交通管制地带范围内之任何高度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且不影响第(3)分条规定的适用。
- 所有重量大于 250 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必须贴上拥有者的中文、葡文或英文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而有关资料必须容易识别及阅读。
3. 在下列条件下可以操作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不影响第(4)分条规定的适用。
A) 无人驾驶航空器之重量少于或等于 7 公斤;
B)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高度不超过地面以上 30 米(100 英尺);
C) 于日间进行操作;
D) 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携带任何危险品,包括武器及弹药,腐蚀性、易燃性或爆炸性物质,烟火炮竹,任何化学制剂、生物制剂或毒素及任何放射性物质;
E) 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投放任何气体、液体或固体;
F) 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拖带任何物件;
G) 无人驾驶航空器不能于聚集 100 人或以上之地点 100 米范围内飞行;
H) 操作员应在现场,与航空器距离不多于 100 米及直接控制下进行操作;
I) 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在视距内操作;
J) 操作员应合理地满足安全条件下进行飞行操作。
4. 除非得到民航局书面许可并符合任何为该许可所接受的条件,任何人不得在以下保护区范围内以任何高度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包括:
A) 任何机场或起降地点 1000 米以内的空域,以及航空器的飞行路径
(「保护区」),如下图所示:
B) 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立法会大楼、终审法院、行政长官和澳门主要官员的官邸、第 22/2000 号行政法规定义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机构、监狱及少年感化院、九澳发电站和变电站、澳门自来水公司总部及九澳油库等 50 米范围内的空域;
C) 民航局根据澳门空中航行规章第 66 段设立的禁止或限制飞行区域。
原文件说明,请前往 http://www.aacm.gov.mo/images/download1/201711277075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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