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 厦门市
2. 南宁市
3. 福州市
01
厦门市
厦门市
关于第二十二届投洽会期间
加强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第三十六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期间各项活动为确保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厦门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热气球、飞艇、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的临时性管理。
二、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因应急救援、气象 探测、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昜洽谈会宣传等活动,确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的,应按照规定及时报请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值班联系电话:13656009357)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
三、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依法落实相关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可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予以临时封存。必要时,可依法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对有关起降点和升放点予以临时关闭。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的实施期限为2022年9月 3日至2022年9月12日。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气象局
2022年9月3日
02
福州市
福州市公安局
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大型警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我市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1日。
二、管制区域:鳌峰大桥、连江中路、福马路、104国道、三江口大桥(以上均含本路)所组成的围合区域内及仓山区全境。
三、管制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管制时间、管制区域内飞行、升放本《通告》第三条列明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五、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相关规定,依法申报飞行计划和空域,不得擅自飞行。在我市上述管制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升放时,应当依法经负责重大活动空中安全的机构或部门同意。
六、违反《通告》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处罚:(一)故意在管控区域内,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二)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分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三)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登记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2年9月1日
03
南宁市
南宁市
关于关于加强第19届东博会和峰会期间
“低慢小” 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1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第19届“两会”)将于2022年9月16日-19日在南宁市隆重举行。为确保第19届“两会”期间的低空安全,杜绝各类违法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通常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主要有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孔明灯、大型风筝、空飘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规定,所有飞行活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空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自2022年9月15日0时至9月19日24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和隆安县)禁止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飞行的,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公安、空军、民航、气象等部门依管理职责查处各类违法飞行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飞行行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0时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9日24时。
南宁市公安局
2022年9月6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临时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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