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024年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涉及无人机、家具、出行安全等多个领域。新发布的无人机方面的国家标准有《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地面站通用要求》、《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实施要求》、《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自主能力飞行试验要求》,四项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标准规范了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的功能、性能及试验验证等要求,将推进国产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研制质量提升,提高国内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的整体技术能力。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3项标准对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的地面站、试飞风险科目实施、自主能力飞行试验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领域的影响力,拓展国际市场,促进无人机系统产业健康发展。
国家标准《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由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35SC1(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西北工业大学 、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标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地面站通用要求》 由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35SC1(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西北工业大学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西安羚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标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实施要求》由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35SC1(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爱生无人机试验测试靖边有限公司 、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
国家标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自主能力飞行试验要求》 由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35SC1(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爱生无人机试验测试靖边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西安羚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这些标准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无人机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也为无人机保险服务商提供了更加明确、规范的业务指导,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服务于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航拍保】将密切关注这些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加强相关研究和应用工作,以更好地服务于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无人机保险的细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资深业务经理: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