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4月,《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6月6日公布被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
《条例》以飞行管理为中心,并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适航管理、实名登记、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强制保险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是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的首部专门行政法规。
为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条例》按照性能指标和作业任务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了明确分类,根据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等性能进行差异化管理,实现了精准施策,既能最大限度满足不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和作业需求,又能做到精准管控与按需服务,避免了“一刀切”式的管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用空效率,提升了监管与服务品质。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的规定,无人机的保险要求如下:
1、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的无人机操作者,无论使用何种类型的无人机,都需要强制购买无人机保险。
2、对于非经营性飞行活动的无人机,具体的保险要求因无人机的型号而异:
- 轻型和微型无人机:不需要强制投保责任险。
- 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机:需要强制购买无人机责任险。
根据《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未按法律要求购买无人机责任保险,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可以被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不论是否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无人机保险可以有效转移事故发生时的经济损失,并减少各类应用场景中的安全风险。因此,购买无人机保险是对无人机飞行安全的一种重要措施,可以保障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根据《条例》的规定,无人机根据其重量、速度和可控程度等运行风险因素被分为五类: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分类可以更有效地管理和规范无人机的飞行活动,飞手们可以对照上面图片确认自己的无人机属于哪个类型。
根据《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的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无人机设立了不同的飞行空域划设标准。
除了划设了管控空域外,微型、轻型和小型无人机可以在适飞空域内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对于轻型和植保无人机,在适飞空域飞行时需要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条例》中规定了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不需要申请空域的许可。
如果单位或个人需要在特定空域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他们应在飞行前一天的12时之前向当地的无人机管理部门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只有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相应的飞行活动。
《条例》中规定了购买无人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进行实名登记认证,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核实。
对于未经实名登记而进行飞行活动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会责令其改正,并可能会处以罚款。
根据《条例》的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需要取得经营许可。
对于操控微型、轻型无人机飞行的人员,并不需要取得操控员执照,但是他们应该熟悉有关机型的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相关管理制度。
如果未取得相应的飞行执照操控无人机进行飞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可能会对其处以罚款。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通过将推动无人机保险市场需求的增加,提高无人机保险服务商的技术能力要求,要求其进行更为细致和全面的产品设计和合同制定工作,并加大服务商的合规监管压力,促进市场竞争和行业规范化发展。
《条例》是我国针对无人机行业的一项重要法规,它的出台对于无人机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条例》特别指出无人机使用者需要购买无人机保险,以保障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和责任。这对航拍保是一项重大的使命,正因无人机保险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社会和谐发挥着重要作用,航拍保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加精准地评估风险和责任,以提供更加合理和公正的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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