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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淮安市
“低慢小”飞行器(物)禁飞通告
为保证全市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点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在全市高考、中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4年6月7日0时至9日19时,全市21个高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2024年6月15日0时至17日11时,全市38个中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管制区域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与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飞行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以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
淮安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2024年全市中考考点安排(6月15日至6月17日)
02
淮南市
关于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维护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其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行为。
二、管控时间及区域
(1)管控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全时段。管控区域:淮南第一中学、淮南第二中学、淮南第三中学、淮南第四中学、淮南第五中学、淮南第九中学、淮南第十九中学、淮南第二十一中学、淮南第二十六中学(校本部)、淮南洞山中学(校本部)、淮南龙湖中学(校本部)、淮南实验中学(校本部)、寿县第一中学、寿县第二中学、寿县第三中学、凤台县第四中学、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淮南实验中学山南一中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2)管控时间:6月14日至17日全时段。管控区域:淮南第一中学、淮南第二中学、淮南第三中学、淮南第四中学、淮南第五中学、淮南第九中学、淮南第十中学、淮南第十九中学、淮南第二十中学、淮南第二十一中学、淮南第二十六中学(校本部)、淮南第二十八中学、淮南龙湖中学(校本部)、淮南实验中学(校本部)、寿县第一中学、寿县第二中学、寿县第三中学、寿县寿春中学、寿县第一实验小学、凤台县第一中学(西校区)、凤台县第四中学、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凤台实验二小、淮南实验中学山南一中、潘集区实验中学、毛集区实验中学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三、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启用反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03
毫州市
关于临时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的通告
为维护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其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6月7日0时至2024年6月9日19时、2024年6月14日0时至2024年6月17日17时,在全市所有考点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临时空域管制期间,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实施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活动和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放飞行为。
三、因执行重要任务(电视转播及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确需在临时管制时段和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空域管制,杜绝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亳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5日
2024年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九年级考试考区、考点情况一览表(6.14-6.16)
2024年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八年级考试考区、考点情况一览表(6.17)
04
连云港市
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
“低慢小”飞行器(物)禁飞通告
按照大庆市第二届城市嘉年华开幕式活动安排,6月14日16:00—6月14日23:00在大庆市龙凤湿地公园举办重要室外活动。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为保证全市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点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高考、中考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实施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飞行器(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4年6月7日0时至9日19时,全市17个高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2024年6月14日0时至16日19时,全市52个中考考点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为临时管制区。管制区域内,禁止“低慢小”飞行器(物)起降与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飞行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飞行器(物)的单位以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05
济宁市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兖州区2024年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维护兖州区各考点及周边空域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高考、中考期间,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将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
管控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低慢小”航空器。
管控区域及时段:2024年6月7日7时至6月10日18时,兖州一中、兖州实验高中及周边500米范围内;6月13日7时至6月15日18时,兖州一中、兖州实验高中、兖州六中及周边500米范围内。
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的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杜绝违规飞行。届时,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将开展反制巡查。
对于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06
大庆市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按照大庆市第二届城市嘉年华开幕式活动安排,6月14日16:00—6月14日23:00在大庆市龙凤湿地公园举办重要室外活动。为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和区域
(一)管控时间:2024年6月14日16:00-2024年6月14日23:00(如遇恶劣天气影响,以实际开幕式日期为准)。
(二)管控区域:以大庆市龙凤湿地公园为中心,半径五公里范围内。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的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
(二)公安机关和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对上述区域升空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控,一经发现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升空,将依本通告进行驱离或迫降。
(三)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行为。广大市民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大庆无线电管理处举报电话:0459-4605598。
特此通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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