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市、界首市、昆明市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 金华市
2. 界首市
3. 昆明市
01
金华市
为期28天!兰溪这些地方明令禁止无人机
为确保市政府有关重大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将禁飞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
2024年4月25日0时至5月23日0时。
二、禁飞区域
洞合线(兰溪及婺城段)以东,灵马线—金兰北线以南,金华市婺城区金九线—西二环路以西,宾虹西路以北合围区域;兰溪市兰江大桥以南,解放路—婺江路以西,南门大桥—马竹线以北,横山大桥—横山路—滨江路以东合围区域。
三、禁飞事项
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力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因执行重大飞行任务的电视传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金华市公安局同意。
四、违规处罚
如发现违规起飞、升空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特此公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东阳市横店镇2024年OST音乐节
期间无人机禁飞公告
东阳市横店镇2024年OST音乐节将于2024年5月4日至5日两日的16时至22时在东阳市横店镇梦外滩度假区举行。为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将禁飞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2024年5月4日16时至22时和5月5日16时至22时。
二、禁飞区域:东阳市横店镇梦外滩度假区域内。
三、禁飞事项: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力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因执行重大飞行任务的电视传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东阳市公安局同意。
四、违规处罚:如发现违规起飞、升空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特此公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02
界首市
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通告
为保障2024界首市首届森林公园自行车公开赛的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赛事举办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2024年5月1日6时至13时。
二、禁飞区域:森林公园周边两百米范围。
三、禁飞类型: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千米/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四、管控措施:临时禁飞期间,凡违反规定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依照相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飞行活动开展前持批准文件向市公安局报备。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附:2024界首市首届森林公园自行车公开赛路线图
界首市公安局
2024年04月28日
03
昆明市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教场路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4年3月10日,我县将举行“中国安义门窗杯·2024南昌安义半程马拉松”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召开,我县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3月10日7时30分至11时30分,在迎宾大道至前进中路范围区域(禁飞区范围为东至学府大道,西至延雄路,北起前进中路,南至沿河北路)、长京段至古村景区门楼区域(禁飞区范围为东至古村景区,西至古村大道,北至长京段以北,南至长京段以南)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经许可允许飞行器除外)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为确保第六届中国·昆明蓝花楹文化艺术节的顺利举行,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和区域
(一)管控时间:2024年5月1日00时至5月5日24时。
(二)管控区域:学府路与教场路交叉口至北教场立交沿线500米范围。
二、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的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的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可能涉及的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报备公安机关后方可开展现场作业。
四、责任追究
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无人机保险的细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资深业务经理: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