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南昌市、无锡市、徐州市、阜阳市、巴东县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 上海市
2. 南昌市
3. 无锡市
4. 徐州市
5. 阜阳市
6. 巴东县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地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现就加强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2023年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在上海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
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可以通过“随申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和飞行报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四、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飞行、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须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率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1日
关于2023年南昌马拉松赛事期间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3年11月12日我市将举行2023年南昌马拉松赛事,为维护赛事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确保赛事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3年11月10日5时至11月12日12时止,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红谷滩区、新建区、南昌县区域进行临时管制。
二、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赛事主办方同意、市公安局审批的表演、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3日
2023锡山宛山湖马拉松赛期间
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起降飞行
2023锡山宛山湖马拉松赉将于11月12日在无锡市锡山区举行。 为维护活动期问现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决定自11月12日5附起至11月12日15时时止,在和祥路映月湖中央公园一润锡中路一万泉路一新韵北路一山河路一金泽路一文景路一东安路一春风南路一先锋中路吼山南路一吼山北路一股阳西路一胶阳中路一联福路一宛山湖西路一长吉路一宛山湖东路一新羊大道一大成路一大成路折返点一大成路一苑山湖东路一长吉路一苑山湖西路一锡山大道一新韵北路一万泉路一润锡中路一和祥路比赛区域禁止未经批准升降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起降飞行。
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白觉遵守通告 规定,不得拉自在以上区城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 颢物。对违规违法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將依法子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于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道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
2023年11月6日
关于2023中国健身名山•徐州云龙山登山赛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告知书
2023年11月11日,我市将在云龙湖风景名胜区,举办“2023中国健身名山•徐州云龙山登山赛”。为维护云龙湖景区和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低慢小”飞行器的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江苏省公安厅、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内容规定,告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第二条规定:除特别批准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在以下保护区域升放无人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景点商圈等人员密集区域;大型活动、重要赛事现场,以及政府临时公告的禁止飞行区域。
二、本告知所指“低慢小”飞行器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下的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根据开幕式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自2023年11月11日6时至11月11日12时止,对云龙湖音乐厅周边、湖中路、珠山风景区、湖南路、云龙山景区以及云龙山北门广场周边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域。在空中临时管制区域,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放风筝、气球等一切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如有飞行需要,经徐州云龙山登山赛组委会同意后,报中国人民解放军94592部队飞行管制室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徐州市公安局将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违规飞行物将依法驱离或击落。对于违法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特此告知
云龙山登山赛组委会
2023年11月7日
关于2023颍上半程马拉松比赛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的通告
2023年11月12日,我县将举办2023颍上半程马拉松比赛活动。为维护赛事活动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赛事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按照2023颍上半程马拉松赛事现场要求,决定自2023年11月12日7时至11时30分止,在空中临时管制区域,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放风筝、气球等一切影响赛事安全和电视航拍的行为。如有飞行需要,应当向组委会书面申请批准,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三、空中临时管制区域:2023颍上半程马拉松起终点、赛道沿线及周边区域(高度由地面至无限高的空域内), 管制区域见附件。
四、临时管控期间,颍上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禁止违规飞行。
五、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颍上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8日
关于巴东半程马拉松赛事期间
飞行器“禁飞”的通告
2023年11月19日上午,2023守望长江超级半程马拉松赛(巴东站)将在我县举行。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在赛事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等“低慢小”飞行器在赛事区域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区域:巴东县城体育场周边、沿江大道路段、巴东长江大桥、滨江大道路段、官东大道路段、峡江路路段等区域。上述区域在2023年11月19日6时至12时期间实行禁飞管制。除赛事活动工作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飞行器进行飞行活动。飞行器包括: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伞)、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动力伞、空飘气球和遥控航空模型。
二、如因赛事活动工作需要,需使用无人机拍摄的,需报巴东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拍摄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对不遵守大型活动飞行器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巴东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8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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