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通告明确2023年8月8日0时至9月1日0时,在杭州奥体中心场馆群区域(金鸡路—机场城市大道—江南大道—西兴路—钱塘江北岸合围区域内),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
第一阶段临时管控示意图
上城公安、滨江公安、萧山公安按照要求在管控区域内全天候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依法严格查处违规升空无人机。8月8日至8月24日,三地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罚“黑飞”人员19名。
8月11日,滨江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发现一架无人机在禁飞区域内飞行,民警立即展开核查,将涉嫌违规飞行的陈某(化姓)带回接受调查。经查陈某称自己来杭州旅游,想通过无人机记录钱塘江对岸城市阳台的灯光秀,谁知无人机刚升空还没飞多远就失控返航了。
陈某因在禁飞时间在杭州奥体中心场馆群禁飞区域飞行无人机,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被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15日,萧山区公安分局钱江世纪城派出所与巡(特)警大队协同作战,查获一起“黑飞”案件,经查,飞手王某(化姓)禁飞区域私自用航拍对工地进行拍摄。
王某称自己虽事先知道有相关的临时管控通告,但并未重视。目前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当前,距离杭州亚运会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保叔再次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请严格遵守相关飞行管控通告规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得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
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以下简称亚(残)运会]期间杭州地区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为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亚(残)运会筹备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一)2023年8月8日0时至9月1日0时,杭州奥体中心场馆群区域(金鸡路—机场城市大道—江南大道—西兴路—钱塘江北岸合围区域内)。
(二)2023年9月1日0时至10月28日24时,杭州市行政区域全境。
三、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无人机保险的细节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资深业务经理: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