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保|今日起海口、绍兴、阆中禁飞无人机!一女子违反禁飞通告被警方处罚!

航拍保|今日起海口、绍兴、阆中禁飞无人机!一女子违反禁飞通告被警方处罚!
11月21日起,海口市、绍兴市、阆中市多地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 海口市

 

航拍保|今日起海口、绍兴、阆中禁飞无人机!一女子违反禁飞通告被警方处罚!

2.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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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阆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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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海口市

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五源河体育场将于2024年11月21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活动期间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至24时,飞区域为:五源河体育场上空区域(长滨路以东,长彤路以西,海秀快速路以北,滨海大道以南的合围区域)因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办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02

绍兴市

绍兴市临时管制通告

2024年11月23日至25日,绍兴越城区将举行2024年首届中国(绍兴)低空经济展览会,为保障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一)2024年11月23日18时至2024年11月23日21时,在越城区迪荡湖公园玛德游艇俱乐部及周边范围1000米区域内进行临时空中管制。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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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11月23日凌晨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在越城区体育中心及周边500米区域内进行临时空中管制。

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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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飞无人机类型。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指定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依法严打违规飞行。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03

阆中市

阆中市公安局

关于2024年阆中古城马拉松期间

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4年阆中古城马拉松在我市顺利举行,阆中市公安局将对全市指定区域采取临时禁飞管控措施,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现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类型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

2024年11月24日8时至11月24日15时,在阆中市保宁街道、七里街道、沙溪街道城市建制区上空禁止起飞“低慢小”航空器。因开展2024年阆中古城马拉松期间的航拍、电视转播、警务、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提前到阆中市公安局机场管理大队、阆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申报备案。

三、处置法律依据

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未经批准起飞、升空的“低慢小”飞行器,阆中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使其迫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

阆中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0日

 

 
违反“禁飞通告”,一女子被三亚警方处罚

11月1日,三亚市政府发布《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11月17日00时至11月30日24时,三亚市吉阳区与天涯区行政辖区内禁止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

通告发布后,三亚警方对管控区域全天候开展无人机预警、反制、查控工作,依法严查违规升空无人机。

11月18日11时许,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一架无人机违反“禁飞通告”在吉阳区美丽之冠广场(属临时管制空域)飞行,当即向辖区派出所通报。

接报后,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违法行为人孙某杰正在违规操作无人机在美丽之冠广场进行航拍。随即,民警依法将孙某杰(女,59岁)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孙某杰到美丽之冠广场逛展会时,操作无人机违规飞行并进行航拍。经询问,孙某杰如实陈述其违法行为。目前,吉阳分局依法对孙某杰予以行政处罚。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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