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江苏省无锡市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1. 无锡市
2. 平顶山市
01
无锡市
无锡市公安局
关于“苏韵乡情·2022第十六届无锡现代农业博览会”
农情四季系列活动冬之年货季活动期间
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禁飞通告
为维护“苏韵乡情·2022第十六届无锡现代农业博览会”农情四季系列活动冬之年货季活动现场空域安全,根据《无锡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无锡市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1月15日零时起至1月17日22时,禁止未经批准的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在我市梁溪区太湖广场区域周边升降。
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得擅自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对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无锡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1日
02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公安局
关于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
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临时禁飞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第二届中国(玉溪)品质生活论坛将于2022年12月15日至17日在红塔区举办。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切实维护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市各项大型群体性活动区域及周边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情况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市公安局决定在2023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对全市大型群体性活动区域及周边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临时禁飞管控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的“低慢小”航空器轻型和超轻型无人飞机(含多旋翼四轴、六轴、八轴无人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其他空飘物。
二、禁飞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月7日,对我市部分区域及周边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临时禁飞管控。
三、禁飞区域新华区鹰城广场(1月19日至2月7日为禁飞期);香山寺景区(1月21日至2月5日为禁飞期);鲁山中原大佛景区(1月21日至2月5日为禁飞区);宝丰马街书会(1月28日至2月3日为禁飞期)。在以上规定时段内,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活动场所全区域及领空外半径1000米以内,严禁进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起降、飞行作业。
特此通告。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7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临时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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