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保险责任:
无人机机身损失保险: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操控无人机的过程中,机身发生损失或者损毁,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进行赔偿;
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操控无人机的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保障机型:
1、成套机(包括但不限于大疆、零度、亚拓、极飞、亿航、等厂家生产的无人机);
2、非成套机(自主组装的无人机)。
保险金额
1、成套机:按投保设备发票购置价值或折旧价值承保;
2、非成套机:按约定价值承保。
赔偿限额
成套机
设备机身险:同保险金额。若投保设备全部损毁,按保险金额予以赔付;若投保设备因保险事故导致损失,经保险人同意予以维修,按实际产生费用在赔偿金额内予以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累计赔偿限额的50%。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