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三门县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关于惠州西湖等区域相关活动期间
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近日,惠州公安发布《关于惠州西湖等区域相关活动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根据通告,惠州西湖2024年新春灯会活动及2024惠州多彩非遗闹元宵活动期间,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相关区域将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禁飞。
【禁飞时段】
2月7日至2月24日(全天)西湖风景区及周边范围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控区。
2月23日18时至24日12时惠州市体育馆、环城西路段。
【禁飞类型】
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管控措施】
临时禁飞期间,有关部门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飞的“低小慢”航空器采取反制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负。
【飞行报备及违规处罚】
临时禁飞期间,如确有飞行需要,应当向飞行管制部门先行申请批准,经批准同意后并向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书面报备。经批准并报备后,方可在指定区域进行升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须听从指挥。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举行“龙腾蟹乡.福满三门”元宵活动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通告
2月23日(星期五)晚,我县将在海游城区举行“龙腾蟹乡.福满三门”元宵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将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等8类,禁止放飞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二、2月23日17时至22时,以三门县人民医院(人民路院区)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设立为临时管制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制。管制期间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军事、警用等特殊飞行任务除外。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因拍摄活动所需的航空器,需经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批准后,报活动安保组委会备案,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无人机型号、飞行区域、飞行时间、操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提供的申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并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三门县公安局
2024年2月3日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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