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发布禁飞通告。请各位飞友们多关注,合法、安全飞行。
3. 商洛市
4. 西昌市
5. 咸阳市
关于加强第三届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等重大活动期间
长沙地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第三届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2023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长沙香山旅游峰会等重大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航空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本市所有大型活动现场范围内的所有飞行,应当预先向南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5月9日0时至5月12日24时,梅溪湖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5月11日0时至24时,本市北至银盆岭大桥、南至猴子石大桥、西至麓山南路、东至芙蓉中路合围区域,5月12日0时至5月15日24时,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均为大型活动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批准闯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干扰、截控和摧毁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违法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
2023年5月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西安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旅游景点、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西安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管控区域
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二)管控时段
2023年5月7日0时至5月21日24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空飘物。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商洛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维护商洛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旅游景点、车站和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商洛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管控区域:商洛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二)管控时段:2023年5月11日8时起至2023年5月21日20时止。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及孔明灯等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未经空军或民航空管部门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今后凡是进行“低慢小”飞行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提前在飞行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备案登记。
(四)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邛泸景区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邛泸景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加强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西昌市西昌学院(南校区)至凉山州职业技术学校道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民用无人机及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实名登记,并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四、因特殊工作需要,确需在西昌学院(南校区)至凉山州职业技术学校道路两侧500米范围内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依法向西昌市公安局备案后,向空军西部战区及民航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对以上禁飞区域进行“低慢小”航空器作业的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据《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单位、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咸阳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低慢小”升空物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咸阳市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升空物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此《通告》。《通告》明确即日起,在西安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包括咸阳市秦都、渭城、高新、经开区和兴平市、武功、礼泉、乾县、泾阳、三原、淳化县全部区域),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升空物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通告》称,“低慢小”升空物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所有飞行行为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低慢小”升空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相关要求,向战区空军、飞行管制部门及辖区内公安局办理申请、报备等有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按照规定实施。
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咸阳市公安局
2023年5月8日
保叔在此提醒大家,禁飞管控期间,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应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
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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